劉進圖(時事點評)
2018年9月11日
馬雲退位 值得港企效法
阿里巴巴集團創辦人馬雲宣布,已獲董事會接納一年後卸任集團主席,屆時由行政總裁張勇接任。馬雲選擇在55歲之齡便退位,讓較年輕的管理層領導企業發展,自己去追尋其他理想,包括推動教育、脫貧、環保等公益事業,這個做法值得香港的大企業效法,讓年輕一代看到向上流動的前景。
馬雲在公開信中為退任作解釋,說大家一起創辦阿里巴巴時,願景是讓公司持續發展逾100年,任何人都不可能伴隨一家公司100年,公司持久發展靠的是治理制度、文化體系和源源不絕的人才梯隊,不可能只靠幾個創始人,所以在10年前就開始構思交棒計劃,要保證馬雲離開阿里巴巴後,阿里巴巴依然健康發展。這個簡短的解說,擲地有聲,值得香港的企業家深思,尤其是迷信父業子承的華人企業家,如果家族裏沒有合適的接班人,勉強要家族成員接棒,只會令企業衰落,實現俗語說的「富不過三代」預言。
馬雲說交棒計劃準備了10年,看來並非空談,因接棒人張勇加入阿里巴巴11年,他現年46歲,做過多個重要崗位,有彪炳戰績,例如構思「雙十一光棍節」推動網上購物熱潮,把名不見經傳的「天貓」平台,打造成網上零售巨頭,近年致力發展移動支付網絡,策劃量子計算、人工智能等新業務。張勇擔任集團行政總裁期間,憑亮麗業績贏得股東信任,這就為馬雲交棒營造了有利條件,不需擔憂在宣布創辦人兼集團主席將退位後股價會大跌,這是許多中外企業的傳奇領袖無法做到的。關鍵在於內部的接班人培訓是真做還是空談,許多企業領袖口講薪火相傳,實際作風卻是唯我獨尊,唯恐被下屬威脅取代。這些企業領袖一旦離開,公司馬上大亂,需要從外面空降人才去救亡,因此步向衰敗的例子多不勝數。
特權安排 是否應有日落條款?
阿里巴巴換領導,還帶出了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,就是合伙人提名董事權或創始人同股不同權等特殊安排,是否應該有嚴格和明確的年期規限?提倡同股不同權的人說,現代科技企業很倚靠創始人的創造思維和發展願景,如果不讓創始人有較大話事權,當企業上市攤薄創始人股份後,企業便可能被市場短線利益支配,失去創造力和背離願景。這個說法有一定道理,微軟需要蓋茨,蘋果電腦需要喬布斯,阿里巴巴需要馬雲。可是,蓋茨會退休,喬布斯會逝世,如今馬雲也宣布明年便退位了。企業的持續發展,靠的是人才團隊和管治文化,不再是創始人的耳提面命。合伙人或創始人的特權安排,是否也應該有明確的日落條款,到了期限便自動消失,迫使企業領導者及早做好交棒準備?